东华大学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备租赁采购项目
各供应商:
东华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受用户委托,以校内询比采购方式进行东华大学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备租赁项目采购。
一、项目内容:为满足校园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由学校租赁报价单位的相关设备,报价单位需提供和承担充电设备、车棚内配电箱及配套线缆的敷设及安装调试等一切必要的费用。
二、项目范围:设备安装地点和数量如下:
(1)松江校区
图文信息中心底层车库 30个充电位
东门停车场 30个充电位
学生公寓32号楼南侧 30个充电位
学生公寓20号楼东侧回廊 60个充电位
(2)延安路校区
图书馆东侧 30个充电位
中心大楼中北北侧 30个充电位
三、租赁期限和模式:
1、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充电设施建成后三年,三年后学校将重新询比,若合作单位未持续中标,必须及时拆除租赁设备。如果未及时拆除,学校有权自行处理。
2、租赁模式:学校租赁设备后,租赁单位应承担设备和平台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工作。所有充电费由租赁单位收取并提供相应明细清单,按年度支付给学校,学校扣除电费后将剩余充电费作为服务费,支付给租赁单位。
3、管理模式:租赁单位负责充电服务所需的线下运营维保和线上运营维保服务,保证充电设施运营良好。
四、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为最终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时送达视为自动放弃。
五、送达或邮寄地址:东华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松江校区行政楼123室 林磊收 电话:67792465)。
六、本次采购的相关要求:
1、报价要求
(1)充电设备型号、参数、系统配置及功能
报价单位需提供充电设备的型号、参数、系统配置及功能,各项技术参数和功能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其中单个插座的功率上限为300 瓦,输出位置输出电压220伏。其中必须提供充电设施安全运行的相关资料,如充电设施产品责任险(报价文件请详细说明产品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及金额)等。
(2)充电收费标准
报价单位应根据市场标准和学校情况,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单价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1元4小时。原则:应根据市场通行标准,考虑师生经济承受能力,合理制订收费标准。
2、受邀服务商在报价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和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相关证明(相应网页截图)。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服务商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检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企业注册资本在 50 万元及以上(包含 50 万元)的证明资料。不良信用记录指:服务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不全者将可能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3、受邀服务商在报价文件中需提供最近五年承担过同类型高校已经实施的类似案例情况的证明材料,且相关工程类似案例不少于 2 个。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不全者将可能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如对本项目内容有任何问题,可咨询:东华大学基建后勤处严莹老师,电话:67792266。
本次报价商务联系人:林磊 电话:67792465/67792688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行政楼123室
2021年6月22日
附件1:供应商报价单
序号 | 项目内容 | 甲方具体要求 | 供货商方案 |
1 | 收费标准 | 不高于1元4小时 | |
2 | 充电设施产品责任险等相关安全资料 | 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并提供设施产品责任险 | |
3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 |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所有设备不管是人为损坏或自然故障,租赁单位在接到报修后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全解决问题。无法解决问题,需要提供替代方案。 | |
附件2: 合同格式.doc